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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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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一号住宿楼节能及室内空气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点击:

各供应商: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一号住宿楼节能及室内空气检测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WZYCG2023-3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一号住宿楼节能及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130095.00元,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在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2.5 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布成交公告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4、供应商承诺有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检验检测服务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时间)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110室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或将以下资料+联系方式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wzycgb@163.com报名(前来递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的时候必须现场带齐原件以备核查),邮箱有收到我校采购人员回复“报名成功”的为有效报名,否则,报名不成功,为无效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检验检测服务备案证明文件。

4、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六、磋商文件递交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2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求真楼102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3时00分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谈判)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求真楼102评标室。

十、磋商(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3时00 分。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660-3376648

十二、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经测温正常、按规定登记入校,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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